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一个办法+三个规定)》-财税〔2016〕36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4.《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5.《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6.《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7.《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8.《纳税人跨县(事、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9.《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增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10.《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1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12.《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5号。
13.《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14.《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