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财税机构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15116002589

关于在全省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的通告
作者: 株洲邦恒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湖南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字体:[] 留言

关于在全省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的通告

 

各有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55号)部署,全省从2017928日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革的内容

在已经实施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从2017928日开始,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被整合登记备案事项不再办理,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二、第一批整合涉企证照事项目录

序号

责任单位

涉企证照事项

1

工商部门

营业执照

2

质监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证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息备案

3

国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

4

地税部门

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社会保险登记证

6

统计部门

统计登记证

7

经信部门

预拌砂浆企业备案

8

公安部门

公章刻制备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

9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10

交通运输部门

从事货运代理等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备案

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以及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备案

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11

农业部门

农作物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12

林业部门

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

13

商务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洗染经营者备案

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14

文化部门

艺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

15

旅游部门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16

体育部门

体育经营活动场所备案

17

粮食部门

粮油仓储企业备案

18

公积金管理部门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

19

海关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20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

原产地申报企业备案

三、改革要求

已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另行申请办理登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手续。自201811日起,所有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个体工商户除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流程一致。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施行后,出现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等行为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已领取相关证照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相关证照。取消相关证照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开放共享。

 

 

 

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 928日    

分享到:
网站首页| 公司注册 | 代理记账 | 税务服务 | 资质代办 | 新闻资讯 | 一站式服务 | 在线留言 | 关于邦恒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