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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17年度年度报告的公告
作者: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来源: 本站 时间:2018年06月27日 字体:[] 留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我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17年度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171231日前在我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法报送2017年度年度报告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不再报送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报送时间为201811日至201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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